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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强内设部门联动配合 畅通监督协作对接渠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时间:2024-03-21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日前,由甘肃省纪委监委建设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平台部署范围从委机关延伸至各市州。据了解,该平台包括信访举报转办、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干部监督、廉政档案等模块,具备流程审批、数据统计、表单文书等3大类38项功能,推动畅通监督协作对接渠道。

  “责任全链条,管理全周期,对象全覆盖。平台构建起纪检监察业务协同机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嵌入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审批权限等,以信息化手段固化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不规范操作。”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说。

  此前,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监督协作工作机制(试行)》,从联合监督检查、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协同考核评价等方面,推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等部门提高工作联动性和互补性。

  在联合监督检查方面,甘肃省纪委监委规定内设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加强协同配合意识,创新对接联系举措。在信息互通共享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就各自履职过程中形成和掌握的有关信息加强互通,部门通过相应审批程序,可对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掌握的一般信息进行主动通报,定期分批分类沟通,部门之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商定互通共享方式。

  以移送相关材料为例,甘肃省纪委监委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在工作中发现的虽未明确指向具体监督对象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但对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材料,应当参照相关问题线索移送规定执行。

  “日常工作中,各内设监督部门之间已经初步形成一些协作配合、共享信息的工作模式,省纪委监委通过出台《工作机制》,在实践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规范。”甘肃省纪委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同志说,通过为各内设监督部门搭建协作配合平台,在立足自身职能的基础上,各部门可共享优势资源,从而形成监督合力。

  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内设监督部门协调联动,着力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全面从严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能。

  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6个方面流程图,对每个工作环节标注时限、权限、法规依据等内容,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平凉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沟通协作机制的通知》,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有关情况通报和组织人事对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