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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时间:2022-08-05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土墙房、半年粮、烧木炭”,这曾是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落后面貌的真实写照。如今的下姜村,青山如黛绿水如练,两岸村居民宿错落有致,成为远近闻名的红色旅游之乡。“光去年就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两个‘国字号’荣誉。”谈起村里新发展,下姜村监察联络站站长姜国炳倍感自豪。

  今年初,杭州市公布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导意见和“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指标体系,推出包括下姜村在内的20家村(社)为特色样板,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70%以上的村居达到清廉村居建设标准。

  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运行、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整治,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在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专项整治中,纪检监察组敏锐发现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随即推动“三资”管理指导意见迅速出台。

  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一直是村(社)易发多发问题的主要来源。杭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

  围绕村级小微权力,建德市探索建立“8+N”清廉乡村监督模式,实现村社事务阳光公开、人人都是“监督员”,去年当地涉纪信访量同比下降56.9%,其中涉农信访量同比下降84%。余杭区实行小型工程“直包到匠”,将3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个体工匠,单个项目用时平均减少30天、资金节省逾15%。富阳区推出村级收款“一码通”和村级支付“村务卡”,逐步取消备用金,所有行政村实现零现金往来,杜绝套取截留等廉政风险。

  为进一步夯实清廉村居根基,杭州市还着力发挥村社监察监督“前哨”作用,全面加强村社监察联络员的选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主职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3144个行政村(社区)已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选聘站长3126人、联络员7389人。

  与此同时,杭州市把智慧监督融入清廉村居建设中,以数智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紧盯群众最关心的权力行使事项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市纪委监委建设完善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在线纳管基层各类数据逾1000万条,下发疑似问题线索预警近1600条,通过落地核查已处理87人,追缴资金逾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