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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时间:2021-09-16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这起案件材料可以进一步规范……”日前,贵州省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为做好此次评查工作,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专门组建2个评查组,对2020年以来各镇街办理的案件,对照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事项,逐一对照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各办案单位逐一对照整改,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住历史检验。

  “每一起案件,全过程都要体现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各环节都要合规合纪合法。”贵州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每年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下发市州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清单,评选“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助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举措之一。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结合实际把2021年确定为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出台实施方案,围绕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学习调研宣传、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16项具体内容定制度、立规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贯穿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责任落实,贵州省成立了由贵州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推动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是关键。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8年以来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先后以“干部教育培训年”“干部队伍建设年”“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为主题,督促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开展法规制度全员培训、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上台授课辅导、专家学者作学法专题辅导、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大比武……贵州省纪委监委把党内法规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作为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依托贵州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等载体,今年上半年在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7期,培训干部4000余人次。

  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贵州省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分别围绕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流程、促进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加强与执法及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监督约束监察权力运行4个方面,建立“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束权类”工作制度132个,形成以监督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制度为辅的“1+N”制度体系,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为例,我们建立完善‘程序类’工作制度,构建了问题线索从信访室进、到案管室分、再由有关监督室和调查室办、审理室出的全流程程序规定,实现监督检查、案件监督、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贵州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同志介绍。

  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围绕如何加强自我监督约束,贵州省纪委监委借鉴巡视巡察制度经验,制定“1+1+7”内部督查制度体系,出台“三个必须十五个不得”行为规范、防范和应对打听及干预监督检查案件调查以及违规办事答复要点、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今年上半年,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完成对市(州)纪委、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纪委、普通本科高校纪委内部督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新增对2个派出机构、5家省管大二型国有企业纪委开展内部督查,并对2020年度开展内部督查的21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贵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021-09-16

  “这起案件材料可以进一步规范……”日前,贵州省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为做好此次评查工作,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专门组建2个评查组,对2020年以来各镇街办理的案件,对照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事项,逐一对照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各办案单位逐一对照整改,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住历史检验。

  “每一起案件,全过程都要体现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各环节都要合规合纪合法。”贵州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每年开展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下发市州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清单,评选“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助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举措之一。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结合实际把2021年确定为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出台实施方案,围绕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学习调研宣传、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16项具体内容定制度、立规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贯穿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责任落实,贵州省成立了由贵州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推动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是关键。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8年以来每年聚焦一个主题,先后以“干部教育培训年”“干部队伍建设年”“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为主题,督促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开展法规制度全员培训、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上台授课辅导、专家学者作学法专题辅导、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大比武……贵州省纪委监委把党内法规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作为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依托贵州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等载体,今年上半年在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7期,培训干部4000余人次。

  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贵州省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分别围绕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流程、促进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加强与执法及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监督约束监察权力运行4个方面,建立“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束权类”工作制度132个,形成以监督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制度为辅的“1+N”制度体系,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

  “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为例,我们建立完善‘程序类’工作制度,构建了问题线索从信访室进、到案管室分、再由有关监督室和调查室办、审理室出的全流程程序规定,实现监督检查、案件监督、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贵州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同志介绍。

  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围绕如何加强自我监督约束,贵州省纪委监委借鉴巡视巡察制度经验,制定“1+1+7”内部督查制度体系,出台“三个必须十五个不得”行为规范、防范和应对打听及干预监督检查案件调查以及违规办事答复要点、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今年上半年,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完成对市(州)纪委、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纪委、普通本科高校纪委内部督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新增对2个派出机构、5家省管大二型国有企业纪委开展内部督查,并对2020年度开展内部督查的21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