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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管住关键少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时间:2022-08-11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在敢监督、真监督、能监督、勤监督、善监督上下功夫,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落实“牛鼻子”。

  坚持抓早抓小,正确把握“森林”与“树木”的辩证关系,善于透过“树木”为整片“森林”画像,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加强日常监督,注重分析挖掘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树立“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圈重点、列标准、划红线。

  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对“关键少数”监督常态长效。把深化派驻机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改革作为破解监督难题关键,探索跨行业、跨板块力量共振,实施“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消除监督盲区,形成层层衔接、有效延伸压力传导格局。要构建责任闭环,完善“清单明责、手册记责、督责考责、失责问责”制度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责。针对主体责任弱化、日常监管缺失、工作落实打折扣、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不足之处,通过专题约谈、述责述廉、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深化标本兼治,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释放震慑常在信号。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分类分层、专题专案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庭审现场旁听,以直观视觉营造崇廉拒腐、实干担当氛围。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抓紧抓牢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将家风家教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点,督促“关键少数”廉洁修身、廉洁治家。

  (作者邱少波 系江苏省宜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