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清廉三水网!
当前位置:首页/学习天地/理论视野

把监督与处置治理有机结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时间:2022-01-13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增强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加强统筹谋划。要心怀 “国之大者”,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使监督与处置、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组织作用,优化监督组织架构,健全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监督工作机制,分类建立统筹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专项统筹等事项,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完善衔接机制。监督治理效能不是各项监督的机械组合,而是整体联动、贯通融合、优势互补产生的叠加效应。要厘清“四项监督”侧重点,确立“清单式”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做到各取所长。细化监督工作程序,建立协同配合操作规范,在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巡察整改落实、执纪执法等方面做好制度配套衔接,推动优势一体发挥。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凝聚查办案件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合力。

  强化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作为“四项监督”的落脚点,用好各类监督成果,建立成果运用责任制,加强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建议、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有监督无落实。健全助推行业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以点题督导、蹲点调研、一线访查等方式,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促进增强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