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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清廉三水网 发表时间:2022-08-09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7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志彬同志传达区委书记李军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周广生同志代表区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区妇联党组书记梁咏梅同志和区妇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梁咏梅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张志彬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二要强化示范引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从严从实制定整改措施;群策群力凝聚整改合力。三要坚持贯通融合,持续提升巡察整改政治效果。要抓好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增强妇联工作的获得感;要整合各方资源,量化工作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敢于攻坚克难,敢啃基层妇联工作“硬骨头”。

  周广生同志指出,2019年以来,区妇联党组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履行“引领、联系、服务”职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题,在实施“向阳花开”“舒心驿站”等民生实事项目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立足“妇”字本职,引领妇女服务中心大局不够有效;发挥“联”字优势,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她”力量不够充足;破解妇联组织建设难题不够有力。二是妇联工作群众性未充分彰显;“四风”和群团“四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三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会、班子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扛稳压实;党内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不严格,档案管理不规范。

  周广生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引领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统筹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凝聚治理合力方面更好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带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党建引领妇联组织改革破难,推动妇女工作向“四新”领域发力,充分发挥妇联执委作用,激活“娘家人”工作力量。三是强化管党治党,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时刻保持“严”的主基调,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

  梁咏梅同志代表区妇联党组作表态发言时表示,对于区委巡察意见,区妇联党组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并将认真对照意见中的整改任务,迅速行动。一是做到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做到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将深入反思、深刻反省,深挖细查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建立整改台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三是做到注重实效、建立机制将以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努力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区妇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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