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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三水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05-20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日前,三水区纪委监委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永扬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篡改合同占用公物造成集体资产损失,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权谋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刘永扬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永扬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