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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有关部门4名党员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来源:三水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1-10-28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2016年以来,三水区原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现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未及时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协调解决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水设施建设问题,导致大部分经处理达标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滞留缓冲池,环境风险隐患长期没得到解决;在生活垃圾渗滤液防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对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方不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疏于监管,导致118500余吨生活垃圾渗滤液被外运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蓝骏平(时任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绿化管理科科长)、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崔锋(时任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绿化管理科副主任科员)政务警告处分,对三水区司法局局长李伟坚(时任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进行诫勉,对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政绿化管理科科长庾希云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