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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吴连兴等六名同志实施问责的通报

来源:三水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11-27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2014年7月初,我区大塘镇潦边村委大沙东村发生红火蚁被群众投诉并被市纪委暗访拍摄事件。市农业局组成工作组对事件进行了核查。经调查,红火蚁疫情发生后,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向区、镇、村三级反映情况,问题却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市暗访工作人员分别致电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大塘镇农林渔业局、大塘镇潦边村委会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大塘镇农林渔业局工作人员林镜航,没有详细了解并记录,没有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情况,存在推诿、不作为的行为。潦边村委会干部李志强接听电话时态度生硬,认为土地已经租出去,发生问题由土地承租者处理,带有明显的推诿行为。大塘镇红火蚁事件暴露了我区、大塘镇两级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红火蚁疫情不重视,红火蚁防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过错和失职行为。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按市农业局《关于三水区大塘镇红火蚁事件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4〕25号)第五条第九款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吴连兴等6名同志实施问责,并由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具体问责如下:对三水区农林渔业局负责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农业发展科科长吴连兴给予批评教育问责;对三水区大塘镇分管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副镇长关杰康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对三水区大塘镇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莫启安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对三水区大塘镇农林渔业局工作人员林镜航(镇农林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对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委会主任黄景兴给予批评教育问责;对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委会工作人员李志强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职责,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