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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指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时间:2023-03-14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范围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邮政编码:528100

  举报电话:12388(外地拨入需要加区号0757)

  来访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网上举报:进入"清廉三水"网(http://lz.ss.gov.cn/),点击"我要举报"专区进行举报。

  四、领导接访

  接访领导:三水区纪委监委一名班子领导

  接访时间:每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17:30时(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接访地点:三水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