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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三水网 发表时间:2020-04-26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25日至5月31日,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五组对团区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8日,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五组向团区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发放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了《三水区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坚决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务工作人员做好缴费记录台账的保存工作,并对党支部党费缴费记录材料进行自查纠正,查缺补漏。三是我委领导班子于6月份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台账资料进行督导检查,对台账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纠。同时建立了定期检查党建台账资料制度,约定每季度一次对党建台账资料进行督导检查。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就“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不规范”问题方面,要求相关服务公司就合同报价与发票税率不同的问题作了书面说明;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三水团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议事决策流程进行了规范,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要求机关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做到议事规则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团区委负责人与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每名党员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在申请2020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场次、人次等,力求将预算编制科学化、精准化。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方面  

(一)公务接待无公函。  

整改情况:一是团区委副书记叶俊凯带领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了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三办[2014]42号),机关全体人员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准确把握了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和具体审批流程和支出程序,同时机关全体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根据区级制度,结合团区委工作实际建立《团区委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程序,落实接待清单制度,同时强化财务报销票据审核,严格执行报销手续。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违法会议管理办法采购物品”、“违反规定发放会议劳务费”、“违规发放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追回违规发放补助2000元,并对相关同志进行教育警示;二是进一步健全《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有关“补贴发放”的规定、明确了报销材料清单、明晰了报销的审批流程,从经手人、证明人、报账员到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步步把关。三是修订完善了《关于团区委以外工作人员补贴项目暂行规定》,通过制度规范补贴发放标准,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从制度上保障“补贴发放”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四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佛山市三水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6号)、《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及《关于团区委以外工作人员补贴项目暂行规定》,警示机关全体人员以此为戒,深刻检视反思,规范做好公款使用等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会基础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报销和入账。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违规在7天以内的培训组织安排参观考察。    

整改情况:以集中学习形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佛山市三水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9〕17号),对组织培训活动的相关注意事项和重点细节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梳理。领导班子强调往后活动策划等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安排策划培训班课程内容。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其他方面  

(一)“财务报销管理不完善不规范”、“发放慰问物资未附对象名单。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的立项、审批、使用、入账报销都相应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对慰问品、调查用品等的发放,要求必须在支出凭证后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确保与支出业务相符。财务报销实行三支笔签字,经办人凭发票说明情况并签字,业务相关人员作为证明人签字,并由主要领导签批,签字后的票据交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报销全面推进规范管理。二是要求各业务科室加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台账,按照预算进度支出经费,并详细做好资金使用记录;并加强对外捐赠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登记制度,细化发放程序,确保下拨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资料完备,并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强化了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其系统学习了相关财务知识,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并强化了工作责任心;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现场进行答疑,对于日常工作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四是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强调中层干部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尤其严格把控接待费、误餐费、加班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组织实施、核准报销,佐证资料不齐的一律不给报销入账。通过团区委网站及时公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加财务支出的透明度。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在非定点印刷企业印刷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敦促财务人员对2019年的采购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确保每项支出规范、报销手续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审批、费用开支范围和报销等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加强对支出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采购单位的合规性审核,确保采购单位在定点范围内,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的品类和范围。三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关于2018-2019年度三水区直单位印刷服务、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通知》(三发统招〔2018〕11号)和《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政府采购审批制度》,要求采购人树立依法采购理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对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按照我委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采购。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固定资产管理账物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9月对2019年以前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全部补录入账,并排查了2019年以来采购的固定资产,确保全部登记入账。二是修订完善了《团区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明确固定资产在资产购入后,及时进行验收,同时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资产编号、购买日期等信息,对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登记入账,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三是加强固定资产及时维修与保养,根据需要组织定点维护企业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强化资产使用人员的责任,督促其合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732503;邮政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四路26号;电子邮箱2782402146@qq.com。                    

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